各单位(部门)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规定及学校校历统一安排,现将2019年寒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学生放假时间自1月14日至2月24日,参加生产实习及毕业实习的学生休假仍按教学计划安排执行。
教职工放假时间自1月16日至2月20日。2月21日(星期四)、22日(星期五)上班;2月23日(星期六)、24日(星期日)正常休息。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休假时间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1月16日至2月20日之间自行安排。
2月25日学校正式开学。各单位(部门)请在开学后3天内将教职工返校情况报人事处;各学院学生返校情况请按照学生工作部(武装部)、研究生院的统一要求上报。
二、值班安排
为确保假期安全稳定,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,学校安排中层干部值班,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,同时各单位(部门)要做好值班安排。
1.值班期间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,确保信息畅通,值班人员遇到重大、突发事项应及时处置并向相关单位(部门)及带班领导报告。(学校总值班室电话:84724110)
2.值班期间不得安排临时人员或非值班人员代替,确保假期值班不缺岗、不断岗。
3.对于因值班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的,或发生事故后瞒报、漏报、迟报的,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各单位在期末期间要教育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复习备考上来,停止一切影响学生复习备考的活动。考试管理部门要切实抓好考风考纪工作,确保考试周工作圆满完成。
2.各单位要按照学生工作部(武装部)、研究生院的统一部署,做好各项工作安排,认真执行学生请、销假制度,随时掌握学生动态。
3.各单位(部门)假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;生产部门要加强管理,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。
4.请各单位(部门)于1月9日(星期三)17:00前将寒假值班安排(值班人员、值班地点、办公电话、手机)报送至王洪振邮箱(电话:9261)。
四、作息时间
1月14日-15日和2月21日-22日作息时间调整为:
上午 08:30—11:30;
下午 13:30—16:30。
预祝各位老师、同学寒假愉快,新春吉祥!
附件: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寒假值班安排
党政办公室
2019年1月7日